据《卫报》报道,欧足联因上赛季水晶宫违反多俱乐部所有权规则(MCO)被逐出欧联杯的事件,决定修改相关规则,以避免未来出现类似情况。新规的核心是引入 “双重截止日期”,给予俱乐部更长的缓冲时间来解决所有权冲突问题。
上赛季,水晶宫因其股东约翰 - 特克斯特同时拥有里昂,且两队均获得欧联杯资格,而未能在 3 月 1 日的截止日期前按规定设立 “盲目信托”,最终被剥夺了欧联杯资格,席位被诺丁汉森林取代。这一决定给水晶宫造成了超过 2000 万英镑的经济损失。尽管水晶宫声称不知晓该期限,并上诉至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但最终仍被裁定违规。
根据拟议的新规,俱乐部仍需在每年 3 月 1 日前向欧足联报告潜在的 MCO 问题,但解决问题的最终时限将放宽至赛季结束后的 6 月初。这意味着,如果赛季末出现同一老板旗下的两家俱乐部获得同一欧战资格的情况,他们将有额外的时间通过设立盲目信托等方式来解决冲突。这种操作方式曼城与赫罗纳、曼联与尼斯都曾使用过。
这一规则调整是对过去一个夏天多起 MCO 争议的回应。除了水晶宫,爱尔兰和斯洛伐克也有俱乐部因此被直接逐出欧战。欧足联希望通过此举,在维持规则公平性的同时,避免俱乐部因程序性疏忽而遭受重大损失。
对于这一规则的修改,不少俱乐部表示欢迎。他们认为,这给予了他们更多的时间和空间来处理复杂的所有权问题,避免了因时间紧迫而导致的违规情况发生。然而,也有一些球迷担心,这样的宽松政策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比赛的公平性。但欧足联表示,他们会加强对俱乐部的监管,确保规则的执行不会出现漏洞。
欧足联因水晶宫事件修改多俱乐部所有权申报期限的规则,是一次在维护公平性和考虑俱乐部实际情况之间寻求平衡的尝试。希望这一新规能够在未来的比赛中发挥积极作用,避免类似的争议事件再次发生,让欧洲足球赛事能够更加公平、有序地进行。